毛泽东同志曾经给好人主义画像:“因为是熟人、同乡、同学、知心朋友、亲爱者、老同事、老部下,明知不对,也不同他们作原则上的争论,任其下去,求得和平和亲热。或者轻描淡写地说一顿,不做彻底解决,保持一团和气。”好人主义者用庸俗的得失观看问题,用扭曲的是非观判对错,用狭隘的利害观干事业,八面玲珑、左右逢源,心中怀揣“小算盘”,将党和国家及人民的利益弃于脑后。
其实,“好人主义”未必是好人。我们常听有些落马官员忏悔:如果当初出现问题和错误苗头时,身边的领导和同事能及时提个醒,来个当头棒喝,也不至于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。这样的悔悟虽为时已晚,却令人深思。苏荣、白恩培、武长顺等落马高官,并非一开始就贪腐成性,他们的错误也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,“好人主义”正是助长这些官员腐败行为的“帮凶”。
“好人主义”,是一种讲私情而不讲党性、讲关系而不讲原则的庸俗作风。纵观现实,“众多党员举了手”式的“好人主义”,原因在于,有的认为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”,对违规违纪问题听之任之;有的怕丢选票、怕得罪人,对上级投其所好,对同级多行方便,对下级不敢批评;有的热衷“你好我好大家好”,奉行“多栽花、少种刺”,等等。好人主义就是放弃党性当老好人,不讲原则、不论是非、不愿负责、不敢担当,好人主义者看似想做好人,不得罪人,客观上却往往害了人。
坚决反对和克服好人主义。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提出:“坚决反对事不关己、高高挂起,明知不对、少说为佳的庸俗哲学和好人主义。”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强调,要坚决反对党内生活中的自由主义、好人主义。各级党组织要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,切实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、原则性、战斗性,真正解决党内存在的各种思想和实际问题,使好人主义失去生存环境和土壤。要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,对丧失党性原则的干部,对大是大非问题没有立场,在错误言行面前不敢斗争,明哲保身、当“老好人”的干部坚决弃之不用。纪检监察机关要向“好人主义”亮起问责利剑,对党的领导弱化、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,“四风”问题突出、腐败问题严重、不作为乱作为、群众反映强烈,必须严肃问责,让好人主义无所遁形。
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价值观、人生观,要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,坚持原则、敢于担当,面对大是大非要旗帜鲜明、立场坚定,面对歪风邪气要坚决抵制、决不退让,宁可得罪人,也决不放弃原则当老好人。(潘苏子)